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艺术体育联考 > 专业考点 > 文章正文
 
江苏:06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设点考试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2exam.com整理 2006-1-29

招委办〔200596

 

关于印发在江苏省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设点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招生办公室、各考点单位、各有关高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05)14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在江苏省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设点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06年在我省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设点考试工作将继续实行由省市招办统一管理、有关考点单位具体承办的办法。

二、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影视戏剧表演类等艺术专业继续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非全省统考的艺术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

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207

      江苏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普高一科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电话:025-8332503783318048

传真电话:025-8332731883318048

E-mail: jsyszs@163.com

 

附件:在江苏省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设点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高校 艺术 专业 考试 办法 通知

抄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省教育厅办公室。

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2月14印发


附件:

在江苏省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设点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年度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了部分艺术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它非全省统考的艺术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

第三条  我省共设8个考点单位(见附1),原则上只接受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见附2)和省外的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的设点考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教育部及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在我省设点考试工作相关的管理政策和办法,并负责对在我省设点考试院校的资格进行审核和备案。

第五条  有关市招生办公室应根据我办制定的政策和办法,负责对本地区的考点单位及承接的专业考试实施直接管理,指导、检查和督促考点单位的考务工作。

(一)有关市招生办公室要成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设点考试指导协调组,负责指导监督考点单位的考试组织工作,协同设点考试院校查处考试违纪舞弊事件;组长由市招办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考点单位负责人担任。

(二)在考试期间,省、市招办将派巡视员,对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六条  考点单位积极配合设点考试院校的各项考试工作,具体承担专业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一)各考点单位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小组,由考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考点单位工作人员和设点考试院校代表组成,负责本考点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为明确责任,各设点考试院校须在考试前与考点单位签定协议。

(三)采用网上报名考试管理系统。考生报名、打印准考证、考场编排、设点考试院校的考生信息下载等工作均通过网上报名考试管理系统完成。

(四)考点单位要负责设点考试院校在本考点有关考务工作,提供教室、乐器、画室、画具等设备,做好设点考试院校和考生所需信息服务、政策咨询服务和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五)要加强对考风考纪和试卷保密工作的管理,加强对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专业教师不得参与监考工作,坚决制止违纪舞弊现象,杜绝集体舞弊事件发生。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七条  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一)设点考试院校须向我办提供经所在省级教育厅计划管理部门签章的设点申请书暨计划确认书(见附3)和招生简章,于当年设点考试报名日20天前报我办审核和备案,审核通过后我办将通过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向社会公布,请设点考试院校、考点单位和考生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

(二)经审核通过的设点考试院校只能设一个考点单位(特殊情况须报我办批准),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各项考试工作准备;我办提供报考考生有关报名信息并提供网上报名管理系统,相关考点单位配合设点考试院校做好报名、考试等考务工作。

(三)设点考试院校与考点单位签订协议,服从考点单位所在地的市招办和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指导协调组管理。协议内容必须包含试卷保密与考风考纪等方面的内容。具体事宜由设点考试院校与考点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省、市招办各一份。

(四)设点考试院校专业考试应在当年1月中旬开始,320日前结束。

(五)设点考试院校未在我办指定的考点单位,而在省内其它单位设点进行的专业考试,我省一律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六)如招生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我省艺术类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单位参加相关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第八条  省外院校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有关要求:

(一)招生院校须向我办提供招生简章,如为省属院校还须提供经所在省级教育厅计划管理部门签章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确认书(见附3),一并于当年11日前报我办审核和备案。

(二)经我办备案同意的招生院校,将通过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向社会公布,请有关招生院校和我省艺术类考生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参加专业考试。

(三)凡未经我办备案同意,擅自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第四章  专业考试成绩认定

第九条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确定。

第十条  省外的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建议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如招生院校确需自行组织专业考试,须报我办同意并备案,并应向考生说明还必须参加我省专业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确定考试合格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5倍。如招生院校确定的专业合格人数超过教育部规定的标准,对超出部分的考生,我办将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有关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  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职(专科)院校和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如招收其他特殊专业需要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必须报我办同意后方可考试。

第十二条  如招生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单位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不予认可。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招生院校,如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须事先报经我办同意并备案,否则专业考试成绩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第五章  报送考生信息

第十三条  考点单位要按照《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江苏省考生报名数据库结构》(见附4)要求,采集在本考点单位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并于当年330日前报至我办。设点考试院校提供的无报名信息的合格考生名单,我办将不予承认。

第十四条  招生院校于当年415日前,按网上报名考试管理系统(具体操作办法将另行通知)和《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江苏省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见附5)的要求,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相关信息报我办备案。未经我办备案的专业合格考生,在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我办不予投档和录取。

 

第六章  违纪与处理

第十五条  在招生考试中违纪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违反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各考点单位和招生考试院校应及时上报专业考试作弊考生,按文件规定,将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第七章  收费和宣传

(略)。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有关市招生办公室、考点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江苏省考点单位

2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3.省外高校招收江苏省艺术类考生设点申请书暨计划确认书

4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江苏省考生报名数据库结构

5.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江苏省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

 

 

 

 

 

 

 

 

 

 

 

 

 

 

1

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江苏省考点单位

 

考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教育学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学生处)

王建宏

025-83758136

南京市宁海中学

南京市宁海路39

谈雅萍

025-8373385383313660

南京市三十九中学

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50

冯艾池

025-58836631

无锡市湖滨中学

无锡市建业路17

刘建美

0510-2810168

苏州市第六中学

苏州市东北街132

孙惠英

0512-67270811

徐州矿务集团一中

徐州西关煤建三街6

姚先耕

05165754027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淮安市健康西路33

 

05173663291

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南通市青年西路附8

徐社华

05133549318

7099858

 

 

 

 

 

2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

 

 

 

 

 

 

 

 

3

省外高校招收江苏省艺术类考生设点申请书暨计划确认书

院校代码(部标):      院校名称:           

意向考点、考试时间:    ___________                     

专业名称

学制

 

(本或专)

计划性质

(统招或民办)

计划范围

(全国或江苏)

计划数

拟在江苏计划数

 

 

 

 

 

 

 

 

 

 

 

 

 

 

 

 

 

 

 

 

 

 

 

 

 

 

 

 

 

 

 

 

 

 

 

 

 

 

 

 

 

 

 

 

 

 

 

 

 

 

 

 

 

 

 

 

 

 

 

 

 

 

 

 

 

 

 

 

 

 

 

 

 

 

 

 

 

 

联系人(由本人填写):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院校招生部门签章:                   院校所属省教育厅计划部门签章:

 

 

审核意见(由江苏省招办填写):

 

 

 

(请有关高校于设点考试报名日前20天前将该表报江苏省招办,以便我办及早进行审核、宣传。联系人:厉浩、李建团,联系电话:025-8332503783318048,传真:83327318e-mail地址:。)

4

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江苏省考生报名数据库结构

文件名:大市名称+考点单位名称.dbf

编号

信息项名称

类型

宽度

信息项含义

信息项目说明

1

JDH

C

9

报名建档号

左对齐

2

SFZH

C

18

身份证号

左对齐

3

XM

C

24

姓名

字间不空,左对齐,缺字用半角??表示

4

XBDM

C

1

性别代码

1男,2

5

YXDM

C

5

院校代码

专业考试院校码,采用部标

6

YXMC

C

28

院校名称

专业考试院校名称、采用部标

注:1.江苏省考生取得考生号的时间为当年3月以后,故我省一律用报名建档号标识考生。各考点单位在接受考生报名前应先获知各设点考试院校的部标代码。

2.数据采用FoxProdbf格式上报,用软盘和电子邮件各上报一份。上报截止日期为当年330日(以邮戳寄发之日为准)。

3.通信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7, 江苏省招办普高一科;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83318048;传真:025-8331804883327318

E-mail: jsyszs@163.com

 

5

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江苏省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

文件名:院校代码.dbf

编号

信息项名称

类型

宽度

信息项含义

信息项目说明

1

JDH

C

9

报名建档号

左对齐

2

SFZH

C

18

身份证号

左对齐

3

KSH

C

14

考生号

可不填

4

XM

C

24

姓名

字间不空,左对齐,缺字用半角??表示

5

XBDM

C

1

性别代码

1男,2

6

ZYDM

C

6

专业代码

采用部标

7

ZYMC

C

30

专业名称

采用部标

8

ZYZF

N

3

专业总分

专业考试总成绩

9

ZYPM

N

4

专业排名

专业总分排名

10

YXDM

C

5

院校代码

专业考试院校代码,采用部标

11

YXMC

C

28

院校名称

专业考试院校名称、采用部标

注:1.江苏省考生取得考生号的时间为当年3月以后,故我省一律用报名建档号标识考生。考生号字段可以为空,其余字段必须填全。

2.数据采用FoxProdbf格式上报,用软盘和电子邮件各上报一份。上报截止日期为当年415日(以邮戳寄发之日为准)。

3.通信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7, 江苏省招办普高一科;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83318048;传真:025-8331804883327318

E-mail: jsyszs@163.com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8-2009学年度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